普法维权|女职工生育权的保护
首先,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对所有的员工均具有约束力,但是女性员工的生育权天然大于企业的用工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
2025-06-12
用人单位应补足生育津贴差额!岳麓区法院发布劳动争议“避坑”指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李广军通讯员贺艺蕾)妥善处理劳动...当生育津贴不足以覆盖女职工原有工资水平时,积极补足差额,是用人单位不可回避的法定责任,更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2025-06-12
注意!用人单位不能自设年休假有效期!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海涛在介绍该案时说:“女职工在怀孕过程中因身体不适请休病假,用人单位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友善、宽容、合理原则进行审批,最大限度保障女职工孕期的合理休假。保护正当的请假...
2025-06-12
单位拒补生育津贴差额,法院: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江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双方均确认张三的产假期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8月14日,张三已领取生育津贴26331.07元,...
2025-06-12
平安家庭|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八问八答来了_生育_产假_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2025-06-12
劳动节,聊聊女职工“三期”关“薪”事|生育|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形态劳动者权益_网易订阅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本案中,某公司以...
2025-06-12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女职工的生育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用人单位...
2025-06-12
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律这样规定!工资|产假|生育|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形态劳动者权益_网易订阅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视为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产假工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为产假期间工资的替代。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
202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