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一审获刑四年六个月
2025年5月19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李钢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钢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对被告人李钢平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没收,...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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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1